殘疾人欠信用卡無力償還如何處理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殘疾人欠信用卡無力償還如何處理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1.二級精神殘疾欠信用卡怎么辦
2.信用卡透支無力償還怎么辦
二級精神殘疾欠信用卡怎么辦
精神病人欠信用卡的,可以請求其監護人或者是法定代理人來代替其償還。精神病人其實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本身沒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此時如果其對外欠款的話,其監護人以及法定代理人需要承擔責任。
一、精神病人欠信用卡怎么處理?
精神病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就算持卡人真得了精神病,但如果持卡人有相關的監護人,那銀行就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持卡人的監護人在財產管理范圍內代為償還。
當然如果持卡人所欠銀行信用卡金額超過了監護人代為管理的財產,那監護人可以拒絕償還超過管理財產之外的欠款。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
完全沒有辨識能力,但只要持卡人有私人財產,那銀行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對持卡人這些財產進行處理,以償還所欠銀行信用卡賬單。
而且通常情況下,如果持卡人得精神病之后,銀行卡賬戶上有余額的,優先從銀行卡賬戶余額扣除,如果持卡人銀行卡賬戶沒有余額或者余額不夠扣除的,那銀行就會向法院申請拍賣持卡人的相關財產,比如房產、車產、有價證券等等,以拍賣所得償還銀行信用卡欠款。
二、信用卡欠款會構成犯罪嗎?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后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信用卡欠款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到刑事糾紛,但是如果行為人在使用信用卡的時候,就帶著惡意透支的非法占有目的,并且惡意透支的數額較大的,就可以認定為刑事案件,精神病人如果觸犯刑事案件的,一般會被判決不負刑事責任。
信用卡透支無力償還怎么辦
法律分析:殘疾人和正常人一樣,若是經發卡銀行催要后,仍然不履行還款義務,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回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zd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回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無力償還信用卡的辦法如下: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為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
4、債務人若實在無錢可還:
(1)法院執行人員知道當事人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
(2)在當事人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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