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POS機現身黃金洗錢案
近日,璧山警方成功打掉一個以購買黃金并出售折現方式“洗白”上游涉詐資金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2024年1月初,璧山區公安局刑偵支隊在日常工作中獲取重要線索,璧山區有一男子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金額售賣黃金且數量巨大。民警吳朝輝立即圍繞線索開展工作,“‘高買低拋’顯然不符合邏輯。”經研判,該男子有重大洗錢犯罪嫌疑,一個利用黃金洗錢的犯罪團伙也慢慢浮出水面。
經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謝某伙同在渝老鄉徐某、余某等五人,以沙坪壩區三峽廣場某寫字樓的公寓房為窩點,利用某軟件與境外詐騙分子直接聯系,按照境外詐騙分子的作案時間規律進行洗錢活動,該團伙先使用支付工具接收境外詐騙資金,利用三峽廣場交通便利、周圍黃金店鋪林立的特點,采取男女情侶搭配掩人耳目的方式,大量購買金條、金元寶等黃金制品,再異地聯系二手黃金收購商低價回收黃金套取現金,然后以現金存款并兌換成“泰達幣”的方式轉給境外詐騙集團,并從中收取高額傭金。
1月8日晚,璧山區公安局刑偵支隊組織力量在沙坪壩區三峽廣場某寫字樓內將該犯罪團伙成功打掉,現場抓獲作案人員2人,現場扣押現金2萬余元、點鈔機、POS機及銀行卡若干。根據警方提供的現場圖片不難發現,被扣押的兩臺POS機均為持牌支付機構拉卡拉旗下的收單產品。
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是首批于2011年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于2019年4月25日登陸深交所。旗下產品出現在警方的案情披露中,管理不善的POS機成為不法分子洗錢幫兇,這也說明拉卡拉內部風險管控制度存在著漏洞。未來,拉卡拉仍要加強風險防控、嚴控商戶準入和交易監測。洗錢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不僅損害了金融體系的安全和金融機構的信譽,而且對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具有破壞作用。去年8月份,拉卡拉曾因存反洗錢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領央行大額罰單。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銀京罰決字〔2023〕4號”顯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存在“1.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3.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對其處以罰款875.4萬元。同時被罰的還有時任時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吳某,吳某因對拉卡拉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罰款9.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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